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加快培育示范企业,提升我市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宿发〔2021〕9号)和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宿迁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工信发〔2021〕7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初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认定2023年宿迁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6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27-84338809(业务咨询),0527-84338535(违纪举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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