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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夯实创新发展基础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6:52:26 发布部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市(州)科技局,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大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夯实创新发展基础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3年12月20日

  关于大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夯实创新发展基础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提升科普能力建设水平,推进全省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夯实创新发展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要求,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整合四川资源、发挥四川优势、突出四川特色、形成四川品牌,使科普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重要支撑。

  到2025年,建设省级科普基地350家以上,培养“天府科普使者”1000人以上、创作科普作品数量1000部以上,科普活动覆盖人数增长8%、科普人员增长5%、科普场地增长3%,科普服务创新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科普工作和科学素质建设体系明显优化,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科普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科研人员科普参与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到2035年,科普能力进一步加强,科普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一)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构建以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村社活动室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工作体系,围绕群众的教育、健康、安全等需求,深入开展科普工作,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社会组织、科普基地等,深入中小学、村(社区)等基层,围绕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等广泛开展科普讲座、科普讲解、科技咨询等活动。鼓励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学)会、科技特派员等,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服务,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二)加大科普设施保障力度。

  加强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布局,促进全省科普基础设施均衡发展。鼓励建设科技馆、主题博物馆、科普公园、青少年科技馆等,增加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科普功能。加强城市社区科普活动室和农村科普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具有学科、地域、产业等特色的科普基地。加强对科普基地的管理和评估,支持省级科普基地提档升级,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水平和科普服务能力,增强科普辐射力和影响力。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基地)争创国家级科普基地。

  (三)优化科普信息应用能力。

  推动科普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线上科普,丰富科普作品的形态和传播渠道。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科普数字化应用示范场景。建设“云上科普基地”平台,向公众直观展示全省科普基地实景,方便公众获取更多科普资讯。优化“四川科普”“四川科技”等科普平台,提高公众对科普的兴趣与关注度。

  (四)提高科普作品创造水平。

  强化科普需求导向,凝练科普创作主题,引导广大科技人员、科普从业者开展精准创作。完善科普作品遴选机制,常态化开展科普原创作品征集活动,定期举办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比赛与评奖,遴选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省科普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期间进行推介,并定期在“云上科普基地”“天府科技云”等平台进行展示和宣传,扩大科普作品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五)壮大科普人才队伍规模。

  培养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开展“天府科普使者”的建设培育工作,建立科普人才智库,形成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科普队伍。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科学传播第一发球员”作用,推动科技资源直接快捷转化为科普资源;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六)拓展科普产业融合深度。

  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产业的政策举措,探索“科普+产业”模式,在科普场馆建设运营、科学课程研发与服务、研学旅行策划执行、科普展览策划运营、科普影视制作与推广、科普展教具设计与制造、科普作品创作等方面培育壮大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教育、文化、信息、旅游、影视、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优质科普产品的产出和服务供给,推动全省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蓬勃发展。

  (七)完善科普传播网络体系。

  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科普专栏,支持各类新媒体发挥便捷传播作用,实时跟进自然、社会等各领域科普新热点,定期发布高质量科普作品。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迎新春科技大场、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重点科普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层次分明的科普传播网络。

  (八)加强重点地区科普工作。

  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大力开展健康生活、禁毒防艾、全民健身等科普知识宣传,围绕生态保护、特色种养殖及文化旅游业、清洁能源、特色优势农牧业发展,推广适用科技成果、科普产品和服务,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低收入人口的职业技能。鼓励有条件的脱贫县(市、区)建设科普场馆,积极创作满足当地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科普作品,为公众提升科学素质创造条件。

  (九)深化川渝两地科普合作。

  搭建川渝科普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川渝科普基地创新发展战略联盟、成渝地区科普研学联盟的作用,促进川渝在科普标准制定、政策调研、人才培养、科普研学线路和资源开发、科普研学基地打造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动川渝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发挥“川渝科普地图”平台的作用,促进科普基地、科普专家等资源开放共享,联合策划开展成渝地区科普创新发展论坛、川渝科普大会等主题科普活动,促进川渝两地科普事业协同发展。

  (十)强化涉藏地区科普赋能。

  实施科普赋能涉藏地区行动,培育打造一批涉藏地区特色科普基地,支持涉藏地区创建乡村类、社区类、校园类、单位类、寺庙类等特色科普基地,提升涉藏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涉藏地区流动,充分发挥“藏地阳光”“康巴卫视”等媒体的宣传作用,服务涉藏地区群众,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氛围,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一)加强科普交流开放合作。

  持续深化国际科普合作交流,拓宽科技人文交流渠道。鼓励引进优秀科普成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普合作,开展各种主题的国际科普交流活动。鼓励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加强与全国其他区域,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科普交流与合作,实现科普资源共享共建、互利互惠、共创共赢。

  (十二)强化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创新发展正确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建立科技创新领域舆论引导机制,掌握科技解释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打击假借科普名义进行的抹黑诋毁和思想侵蚀活动,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

  (十三)弘扬科学和科学家精神,丰富创新发展精神资源。

  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的优秀品质,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科学精神内涵,推出一批内蕴深厚、形式多样的优秀科普作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形成独立思考和自主探索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

  (十四)加强弱点热点科普工作,补齐科普传播短板弱项。

  推广一批实用科普产品和服务,组织实施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科普活动,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流动,通过开展科普赋能涉藏地区行动等,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开展热点(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域科普宣传活动,探索建立热点科普响应机制,研究社会热点科普的主动推送解决方案,做好舆论引导。

  (十五)做好重点群体科普工作,构建科普发展工作体系。

  强化科普在基础和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两院院士等专家教授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强化科普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中的作用,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等,提升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强化科普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作用,培育一支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开展农民科普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强化科普在老龄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支持向老年人普及现代化实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组建老专家科普人才团队开展科普讲座。

  (十六)延伸科普工作关联领域,拓展创新发展作用空间。

  强化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紧密结合,推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合理设置科普考核指标,强化科普内容产出。推动科研论文、专利、图书、报告等科技资源科普化。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大科学装置等科研场所对公众开放,充分释放科研场所的科普效能。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成果的科普宣传,在科普活动中及时向公众普及科学新发现和创新成果。依托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传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七)强化科普工作协同联动,优化创新发展工作格局。

  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科普规划,强化对科普活动、科普基地等督促检查,按规定开展科普奖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领域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引导等,加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增强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普责任意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加强科普与科研结合,加大优质科普内容生产、科普资源供给。引导企业履行科普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员工科学素质。

  (十八)构建科普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市(州)要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规范经费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在保障科普财政经费投入的同时,促进科普发展资金筹集多元化,探索创新科普投入新路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科普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科普多元投入格局。

  (十九)强化科普激励和奖励机制。

  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大表彰力度。完善科普工作者评价体系,鼓励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组织开展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普作品评选等科普活动,对优秀的科普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在职称评审中增设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

  (二十)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评估。

  加强对科普基地和天府科普使者的评估考核,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科普专项统计、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评价体系,推动科普督促检查常态化。强化科普事业在相关评优评选体系中的比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科技工作者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相关单位将科普工作业绩纳入科普科技项目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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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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