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大会、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会议精神,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省科技厅、教育厅已于近日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5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启动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转发《通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大学科技园运营主体为珠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大学科技园相关条件符合《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附件2)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审核推荐
市科技创新局会同市教育局对已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开展实地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打印申报系统中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申报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2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连同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15室)。
三、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6月6日17:00。
2.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黄瑾,谭韬
电话:0756-2229835,0756-2229807
(二)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
020-83163338、020-83163930
《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pdf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54号).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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