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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1:04:22 发布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2021~2022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查工作已经完成,计划按照答辩评审结合现场考察的方式开展项目评审。现定于5月24日(星期二)开始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答辩评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入现场考察单位的名单、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答辩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5月24日~25日(2天)

  二、评审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6号西藏大厦三楼唐古拉厅、纳木措厅、雅鲁藏布厅(详见附件1)。

  三、评审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项目答辩评审时间安排,提前30-45分钟到达评审现场签到。在项目答辩评审规定开始时间前还未到达现场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单位参加答辩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2-3人,财务人员1-2人。

  四、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报材料一式5份,需为网报材料的原件副本。不限装订形式,每本均应按要求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骑缝章,答辩签到时现场提交。

  (二)填写申报材料对照表(见附件2),需一式5份,加盖公章,答辩签到时现场提交。

  (三)除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集中答辩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

  (四)答辩陈述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限12分钟以内)提纲如下:

  1.申报单位情况综述(附单位办公场地、主要设施和设备的实景图片或音像材料,以及承担单位地位、技术、财务等情况)。

  2.运行管理、人才队伍情况。

  3.业务情况(企业类介绍上年度研发投入、销售收入情况;公益类介绍知识产权、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4.介绍工程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精简参加人员,并要求参加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二)参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等),或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有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以及出现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如身体不适等),均不允许参加。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申报单位联系人情况表(附件3),并于5月19日(星期四)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hskjfzcjh@163.com,电话:0756-2550054(杨先生)。


附件1:2021~2022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答辩评审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申报材料对照表.doc

附件3:申报单位联系人情况表.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spid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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