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惠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措施》(宿政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宿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名额
全市共遴选科技创新、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各不超过5名。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支持对象为到宿州市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引进后能持续在宿州工作,服务企业发展。
3.拥有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且知识产权明晰的核心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科技成果及产品,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单位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支持对象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科技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创新创业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强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可实现产业化。
4.在宿创办企业担任股东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
5.创办的企业核心团队结构完整,综合实力较强;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清晰。
三、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请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输入网址:https://www.ah-szkj.com/#/login,进入“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12月19日-12月29日。
2.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1月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于1月5日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名单及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宿州市科技局引智与成果办,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①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提供申报书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清晰简明,杜绝图片格式的页面模糊不清,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铜板纸,一式5份。②申报人选汇总表由各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同一人才不重复支持原则,已在我市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项目或团队类项目的人员一般不得申报。
2.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掌握熟悉具体政策,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其本人直接相关,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宿州市科技局人才智力引进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电话:0557—3022079 邮箱:469977382@qq.com
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交流群(qq):178063783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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