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湛江现代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根据《湛江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湛科〔2021〕12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湛府〔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湛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2023—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1日
湛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引导及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引领、经济质量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湛江现代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根据《湛江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湛科〔2021〕12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湛府〔2022〕6号),特制订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以高新区和科技园区为重要载体,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和产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家,备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6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8家,众创空间达到20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增强,对产业升级、节能减排、增加就业等带动作用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1.推进产业质量变革。促进5G在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形成重点突出、优势明显、定位明确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
2.促进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做强产业链。依托技术创新,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高端造纸、绿色能源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强化科技引领,着力培育壮大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湛江经开区管委会、麻章区政府、市科技局】
3.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对接,制定科技创新对接政策,支持鼓励湛江市各产业园区吸引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企业入驻,承接产业、创新要素及科技成果转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计划。推进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集成应用向家电、羽绒、家具、制鞋等各类传统制造业渗透。强化农业科技基础,加强农业自主创新突破,建设农业科技云平台,发展标准高、融合深、链条长、质量好、方式新的精致农业,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料、生物农药、高端农机。【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5.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加快湛江对虾、牡蛎、生蚝、金鲳鱼、火龙果、菠萝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抓好种业攻坚,建成一批良种繁育基地、新品种展示基地。围绕热带水果、南药、预制菜等领域,发展和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特色优势农业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快高新区建设
6.支持高新区发展。支持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不断提升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度,成为高科技产业新增长极。加快推动湛江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促进高新区建设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加快湛江廉江高新区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实施智能化转型,打造智能制造转型示范基地。大力实施优势产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湛江经开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保局】
(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
7.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重点关注能够带动产业链、创新链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初创型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8.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实施企业基础研究补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新培育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优化科技风投、信贷、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措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驻湛高校、科研院所】
9.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到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8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五)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10.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驻湛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鼓励组建钢铁、石化等产业联盟,从事重大科技项目联合开发、重大产业项目联合攻关,共同进行市场推广,促进资源和信息的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湛江湾实验室、驻湛高校、科研院所】
11.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重点引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优势企业入湛建设各类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主动对接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广深港澳科创走廊,建立健全与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技术创新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驻湛高校、科研院所】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2.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围绕湛江产业发展的需求,坚持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并重,强化人才要素供给,落实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领军型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育带技术、带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湛江。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培育高水平技能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到2025年,国家级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力争实现零的突破,新增创新创业团队15个,科技创新型高层次人才达14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七)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1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积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逐步加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撑作用,对合作银行机构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科研活动提供的债务性金融支持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给予一定的补偿,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为企业提供更具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满足科创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金融需求。【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商业银行】
14.建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实施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县(市、区)全覆盖行动,到2025年,实现各县(市、区)孵化载体全覆盖,实现我市大学科技园和加速器零的突破,孵化器超18家,众创空间超20家。孵化机构在孵企业、团队达800个以上。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形成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到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全过程、一体化孵化链条,有效提升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15.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构建系统性、多样性、专业性的创新服务平台,盘活湛江及周边地区的有效科技资源,为企业提供包括咨询、培训、资源对接、创新活动、技术评估交易、研发众包、检验检测、政策服务、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一站式技术创新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形成,提高成果转化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责任部门依照职责任务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大协调,量化任务分解,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精准服务。
(二)加强财政保障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和税收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支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力度。各县(市、区)政府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的责任主体,形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制度,提高“湛江市(县、区)综合考核评价”中“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核心指标分值,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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