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工作的通知
石科高函〔2023〕20号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促进全市中央创新区加快发展,建设全链条创新系统,打造高水平园区创新支撑区,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具备较强科技资源整合能力,预期能达到《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实现应有的服务功能的创新园区。
二、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编制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申报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盖章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归口推荐。归口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严格把关,对辖区内申报的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对机构的资质、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符合要求的列入“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库”。
三、申报材料
1.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
(1)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已制定的管理制度;
(3)已发布的支持政策。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9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0311-85089298
联系邮箱:sjzkjjgxc@163.com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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