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我省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4)通过复核,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企业一并保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格,培育期限仍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27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等1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5)被确定为新一批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单位,河北山庄老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6)被确定为新一批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经企业申报、市局评审、省局核验、社会公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7)、河北三楷深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4家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8)通过复核。以上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1月。
考虑我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培育力度,原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再保留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开展培育工作,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考核、复核。既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又是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单位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开展培育工作,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考核、复核;保留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格,省局充分借鉴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的考核、复核结果。经梳理,截至目前,我省现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42家、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单位25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209家(名单见附件9)。
现就做好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培育工作。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是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培育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举措,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企业深入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强化通过实践来培育、通过实效来评价的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作机制;组织企业深入参与知识产权创造培育、转化运用、保护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二)研究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各市、县局要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强企提升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加大工作组织、政策支持、保障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的针对性指导和服务。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确保培育效果。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制定印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创新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优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全力做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2023年度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务于12月底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工作方案上传。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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