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佛山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0757-8303552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
附件:2023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项目计划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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