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相城区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城区关于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相政办〔2023〕65号),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奖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申报依据
根据《相城区关于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相政办〔2023〕6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项政策支持。
二、政策申报对象
1、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类的企业:符合《相城区关于支持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相政办〔2023〕65号)相关要求,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签订三中介启动IPO进程、成功在境内实现IPO、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成功进行再融资的企业。
2、申请“苗圃”企业贴息类的企业:符合《相城区关于支持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相政办〔2023〕65号)相关要求,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使用“苗圃贷”及区内银行相关产品的“苗圃”企业。
三、申报情况
本次收到符合上市挂牌、再融资类的申报27项,涉及企业26家,涉及区镇两级的总金额为41150000元;收到符合“苗圃”企业贴息类的申报281项,涉及企业55家,涉及区镇两级的总金额为7723109元;两类共计48873109元。
四、审核情况
在各板块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相关材料和金额进行复审,有关情况如下:
本次收到符合上市挂牌、再融资类的申报27项,涉及企业26家,涉及区镇两级的总金额为41150000元;收到符合“苗圃”企业贴息类的申报281项,涉及企业55家,涉及区镇两级的总金额为7723109元;两类共计48873109元。根据《区级奖补类政策区镇财政分担比例》(相政办〔2023〕113 号)中区级奖补类政策区镇财政分担比例规定,区级承担金额为12604219.30元,板块承担金额为36268889.70元。
具体明细见下表。
附件:1、2023年拟兑现上市(挂牌)、再融资奖励统计明细表
2、相城区“苗圃”企业贴息统计明细表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联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人:丘嘉
联系电话:88181190
公示时间:12月7日-12月11日
苏州市相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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