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20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落实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18〕35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团队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忻科发〔2019〕5号)、《关于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的实施细则》(忻科发〔2022〕28号)《关于对市级中试基地奖励的实施细则》(忻科发〔2022〕31号)《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忻科规〔2023〕 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科技创新奖励。经相关程序,现将符合2023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拟奖励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有本人签字,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监督科鲁秀平
联系电话:0350-3399657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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