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操作细则》、《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专项推进小组审定等流程,现将2023年度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交流处,65231335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65233149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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