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项目申报条件,经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局班子会集体讨论等程序,经过拟立项公示,昆山市锦溪镇陶万丽家庭农场等3家主体申报的《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提升项目》等3个项目确定批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有情况反映,请与昆山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联系,电话:0512-57378794,邮箱:nyncjnss@163.com,通讯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B座。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昆山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项目申报资格的,取消项目立项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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