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信用核查、会议研究等,拟认定36家首批滁州市企业研发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办公室 电话:0550-3024441
通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北5楼
邮 编:239000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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