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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丨工信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3:33:22 发布部门:太仓市工信局 收藏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科,电子版申报书、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53569079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16楼6B1603

  邮箱:497672986@qq.com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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