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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3:29:06 发布部门:太仓市工信局 收藏

  各镇(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我市就组织开展2023年太仓市小巨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太仓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太仓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详见附件2)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项目申报-太仓市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http://taicangqyfw.com.cn/)填报,于12月18日前完成并提交(12月18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下载打印,和相关纸质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各区镇经发部门于12月18号前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同时下载初核推荐表,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各项指标评分,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一份、区镇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份)于19号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6A1609)。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区镇推荐企业中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市工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公告。市工信局最终发文公布认定企业。

  四、有关要求

  1.对于已获批太仓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申报,不再作推荐。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现企业股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发现企业及主要股东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的。

  3.请各区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解释,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53574934

  技术支持:4009-281-696

  港 区:53187832

  高新区:53595056

  城厢镇:53833612

  沙溪镇:53222922

  浏河镇:53603570

  璜泾镇:53816136

  双凤镇:53431965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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