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3〕24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3〕121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评审,我局拟定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番禺珠宝基地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2月12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项目番禺珠宝基地资金安排明细表(拟)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林岚,电话:81096078,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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