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亳政办秘〔2017〕286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23〕57号),现将第五届亳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严重质量问题;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亳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28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筑势赋能。
(二)认真把关。各县、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负担。各地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联系人:道冰琳 0558-5626730
邮箱:bzszlfzk@163.com
地 址:高新区杜仲路679号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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