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广西南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大科技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共3项,下达财政科技经费280万元,2023年拨付经费180万元。
项目按照《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2号)的要求,实行合同制管理。请你们接此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视作撤销项目处理。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按《南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22〕6号)及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成果进行管理。
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22〕7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因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请各承担单位将准确的开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情况提供给市科技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广西南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大科技项目表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周雪萍553381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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