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州科信字〔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申报表》,向所属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区级初审。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表负责对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专业信息服务站进行筛选和推荐,并填写“___区关于《申报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意见的函”(附件2)上报至市科技信息中心。
3.组织评审。市科技信息中心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筛选和形式审查及推荐,组织委托湖北省科技信息院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开展评审、确认。特殊情况结合实地进行考察。
4.网站公示。市科技信息中心汇总专家评议后签字的综合意见及评审结论,形成的评审结果将在鄂州市科技局网站公示。
5.结果运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信息中心将在鄂州科技局网站公开发布,授予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牌匾。
二、指标安排
全市拟评审3个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推荐部门把“___区关于《申报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意见的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信息中心,同时,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申报表》等相关纸质材料由推荐部门存档。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站点的筛选与推荐工作,真正把人员配备强、特色明显、服务面广、平台作用发挥得好的站点纳入我市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的总体布局,将基层信息化服务站点发展成为科技服务基层、服务产业、服务园区的重要载体,成为广大基层农民接受信息服务的窗口,为当地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撑。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综合科(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
联 系 人:熊丹阳027-60896570
电子信箱:1030487291@qq.com
附件:
1.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
2.关于《申报鄂州市村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意见的函
2023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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