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23日转发省商务厅科技厅《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若干措施》、10月29日省商务厅科技厅制定《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推进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知,根据《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市商务局会同科技局拟制定《扬州市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工作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18号扬州市商务局,邮编:22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扬州市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工作暂行办法》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逾期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徐俪,联系电话:0514-87101029。
扬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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