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局,运城市、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74号)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了2023年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项目申报和评估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论证和现场考察评估的基础上,经会议研究,确定了4项2023年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
1.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申报的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北斗信息技术)(筹);
2.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铝基新材料)(筹);
3.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新能源汽车)(筹);
4.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申报的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化妆品和洗涤用品)(筹)。
二、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
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推荐单位要按照《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加强指导,并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和创新基地所在地政府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在政策、经费、人才、标准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方案是今后开展工作和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创新基地建设方案报送推荐单位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构建以产业服务为导向的服务模式,加强标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人才培养、标准化交流合作和标准实施推广等工作,为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标准创新服务。
六、每年10月底前,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
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建中期和三年期满后,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将根据创新基地建设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创新基地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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