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科成字﹝2023﹞53号)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内科发成字﹝2021﹞12号),现面向我市征集自治区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报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首次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应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续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需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交易凭证。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通过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进入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办理申报事宜。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截止2023年12月31日18:00时,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的按逾期办理。
(二)材料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方自行下载打印后补助项目确认书,填报盖章后报送,一式4份。
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8日前报送至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C534房间)。
(三)项目申报及技术服务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联系人:张爱鹏
联系电话:0472-5618490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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