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开展2023年绿色发展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经发布申报指南、公开征集申报、受理申报材料、材料核实审查、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现对天河区2023年绿色发展专项政策拟支持名单及相关情况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工作日)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7楼713室;联系电话:020-38624992;邮编:510655)。属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被支持单位请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配合区发展改革局做好管理与监督工作。
附件:2023年度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政策拟支持单位名单.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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