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经申请对象申报、受理审核、实质审查、支持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认定等程序,现对经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的第二批次申请对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专项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邮编:511458;电子邮箱:jyk34684062@gz.gov.cn。
附件1:2023年度第二期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个人奖补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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