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认定“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孵化器”1家单位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天集·智海瓴秀众创空间”等3家单位为市级众创空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附件:2023年市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名单(拟)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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