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和《北京市科协服务国际科创中心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动员更多人才、技术、数据、资本等创新资源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北京市科协支持平台型创新服务机构赋能“科创中国”创新基地项目,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遴选一批北京地区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表现活跃、与在京“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具有合作潜力、熟悉首都产业和园区的平台型创新服务机构,赋能创新基地与区域和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匹配,做好创新基地的放大器,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面向对象
平台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三、项目设置
经费额度: 3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内容
(一)建立科协系统、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基地联动机制。协调本区域、本领域内科协系统、全国学会、市学会和创新基地资源,支持区域和产业科创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周期内召开至少3次工作协调会。
(二)梳理区域和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形成1份科创项目清单;围绕区域产业共性问题和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形成1份科创需求清单。
(三)面向产学研协作基地: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举办产学融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行业活动,组织各类创新主体跨界开展研讨会、论坛等各类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决策咨询类沙龙,不少于1次,形成1份专家意见。依托产学研协作基地,整合与再开发相关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开展硬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
(四)面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营造区域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力量有序壮大和良性扩散,组织优质科创企业各类孵化活动不少于8次。组织各类专场技术路演不少于4次。
(五)使用北京市科协“数字科协”各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活动管理、材料报送,所有成果均需按照市科协要求上传至数字科协科创公共服务平台。
(六)开展典型工作案例的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对相关工作进行报道宣传,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本次征集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五年内申报北京市科协经费的资格。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被北京市科协通报或限期整改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
2.两年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3.两年内有经济或法律纠纷的;
4.申报单位须熟悉各区产业情况以及相关“科创中国”创新基地情况,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优先支持具有区科协推荐函和“科创中国”创新基地推荐函的项目,推荐函格式不限。
六、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于12月3日中午前,将申报书盖章扫描件的电子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纸质版。
联 系 人:崔家墅 84650077-8325
电子邮箱:cuijiashu@bast.net.cn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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