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十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经组织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决定,拟认定一批领域方向符合我市创新战略需求、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市重点实验室,现将拟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0719-8683578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719-8687023
通讯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16号
邮 编:442000
附件:拟认定十堰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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