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广科发〔2022〕19号)、《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细则》(广科发〔2023〕12号)规定,依据个人自查、企业测评、实地抽查、日常工作等情况,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汇总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并审定形成考核等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广元市科技局反映,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39—323986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839—3269691(市科技局)
附件:2022-2023年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及工作经费资金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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