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我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2021年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徐财工贸〔2021〕64号),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2023年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
该项目奖励资金属主城区(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县(市)区、徐州高新区的,按市、县(市)区(管委会)4:6比例分担;部省市属事业单位由市级财政承担。
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把好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在规定时间内将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1.对徐州市内通过专利、商标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商标质押登记备案的可申报贴息奖励项目。
2.申报贴息奖励企业,需已完成还款,不存在违约行为,无贷款不良记录;已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创建;出质的专利权、商标权属于申报贴息奖励的企业。
3.企业完成还款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二、奖励标准
1.确定申请奖补利率。通过专利、商标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实际贷款利率高于LPR利率的,贷款时LPR利率为申请奖补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利率的,实际发生贷款利率为申请奖补利率,按确定申请奖补利率50%给予贴息奖励。
2.每笔质押融资项目可以享受一次奖补贴息,同一企业使用不同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多笔贷款,可同时申请。每个企业当年度申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同一笔融资项目只享受一次奖励,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不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
三、申报材料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申请表》(见本附件后附表10-1),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出质的专利权、商标权证书以及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
4.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借款合同;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借据、最后一期还款凭证、贷款清偿告知书等;
7.省知识产权局贯标备案文件或其他贯标创建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更名材料等)。
以上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所有材料均需盖章确认。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1.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并提交原件供审验。
2.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计算贴息金额,填报《2023年徐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汇总表》(见本附件后附表10-2,电子版报Excel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初审符合奖补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4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信用核查、奖补金额核算,确定符合奖励企业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文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奖补。
联系人:李希国 联系电话:0516-6985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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