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高新城乡〔2016〕22号)精神,经购机者申请、乡镇初审、区级审核,现对拟扶持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公示电话:0512-68220391。
附件1 农机具应用奖补公示表docx
附件2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公示表docx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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