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张家港市级“头雁”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张农发〔2023〕107号)要求,经主体申报、镇(区、街道)初审、市级复审、材料补充、现场察看、专家评审等环节,拟认定张家港市杨舍镇王邦禹家庭农场等58家家庭农场为张家港市级“头雁”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企业不符合认定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
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级“头雁”家庭农场公示名单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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