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开展“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项目,加快推动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按照《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建设实施方案》和《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开发管理办法》要求,采取“定向择优”组织方式,面向全国发布项目指南,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有能力完成指南项目;
2.申请方应针对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
3.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请方至少推荐1名科研人员到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从事科研攻关工作;
4.申请方应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5.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请申请方于2023年12月8日前填写《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定向择优”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将有关资料发送至xtxcljscxzx@163.com。
2.组织对接。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根据申报情况,及时审查指导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备案、创新合作、资源整合等,结合实际组织与区内外优势科研单位的对接合作。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方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项目方。对于面向不同技术路线的可采取“赛马制”的方式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
4.立项公告。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向全社会公示项目论证情况。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与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 震 联系方式: 18604730528
附件:1.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定向择优”项目指南.docx
2.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定向择优”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格式).docx
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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