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充分发挥产业载体在产业转型、科技创新、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产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园管〔2021〕32号)、《关于鼓励全面深入应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园区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启动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载体提质增效项目)。经审核,初步确定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载体提质增效项目)企业名单。
现对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载体提质增效项目)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企业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66681091(异议、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 67068092(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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