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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35:03 发布部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进行排序。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处  李刚瑛,0351-3040995

  邮  箱:sxsxxh@163.com

  地  址: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

  附件: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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