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近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八批示范企业(园区)及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3〕30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相关申报。申报企业和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报送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按申报指南要求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网上注册登录。
二、请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产品(技术)及企业(园区)名单,并认真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相应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2份,电子版刻录至光盘1份)于2023年12月1日前反馈至我厅,以便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周勇 025-69652942,唐超025-69652941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八批示范企业(园区)及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
2.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八批示范企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3.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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