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同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激励十六条措施(试行)》《大同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优人才生态十六条措施(试行)》(同发〔2023〕5号)精神,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要求,经过单位申请、业务科室审核及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等环节,现将拟通过申请补助的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做详细表述。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外专局 彭彬帅 0352-5030779
邮箱:dtkjwzj@126.com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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