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东工信〔2023〕47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树立数字化转型标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项目,对入库认定的智能工厂进行资助。经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等工作程序,现对符合要求的22个智能工厂拨付第一期资助资金,合计安排资金共3255.34万元(详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杜怡然,电话:2222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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