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250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21〕337号),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组织申报2023-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运营单位。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申报书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2023-2024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平台网上填报赋能中心项目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资料。
(三)网上申报材料受理后,申报单位须按照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联系电话:23151012。
四、其它要求
请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申报材料“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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