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扎实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加快推进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通字【2023】17号),通辽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在通辽市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依托单位在某一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三)依托单位的相应研究开发机构已经建立,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科研装备,具有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持续较高科研投入的实力。
(四)依托单位创新组织能力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依托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等签订了共同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的协议。
(五)依托单位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需与市内外企业联合共建。
二、申报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坚持公开申报的原则。依托单位提出建设意向,组织研究制定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经归口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或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科技局。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或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推荐的申报资料汇总后报送通辽市科技局。联系人:通辽市科技局高新科 孟和达来,联系电话8835391,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38室 (通辽市科技局高新科)。
此通知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通辽市XXX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参考)
一、 建设意义
二、 建设基础
(一) 产业基础
(二) 平台基础
(三) 人才基础
(四) 地区优势
三、 建设任务
(五) 建设定位
(六) 建设目标
(七) 组建模式
(八) 运行管理
(九) 中心框架
四、 经费投入
五、 进度安排
六、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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