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精准服务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内科发高字〔2021〕14号)文件精神,通辽市科技局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了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工作,经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通辽市科技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等程序,拟对以下3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予以备案,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拟备案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称 |
申报单位 |
推荐单位 |
1 |
通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
通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
通辽市科技局 |
2 |
科左中旗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
科左中旗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创新中心 |
科左中旗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3 |
开鲁县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
开鲁县科技发展中心 |
开鲁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1日—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备案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通辽市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须加盖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5—8835391 8835395(传真)
通讯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38室(通辽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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