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经各地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地考核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实验区、水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第五批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入选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发展情况督查。苏州市、连云港市文旅行政部门要对照标准加强建设、固强补弱,切实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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