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21〕5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现就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奖励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虹口范围内设立;
(二)2021年、2022年新认定、再次认定或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估,对新认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或区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及未来发展规划;
(五)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天阳 薛秀娟
地 址: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22-28号
电 话:25015326
附件: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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