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现代农业财政扶持办法》(张农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本市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系统组织的各级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按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展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和0.3万元,每个经营主体累计奖励不超过5万元。参加境外展的每次补助3万元,每个经营主体累计奖励不超过2次。至2023年11月,全市共有109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了境内外各级各类农展会,共获得奖补84.4万元,现对2023年现代农业财政扶持资金“展示展销”奖补(第一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
附件:2023年现代农业财政扶持资金“展示展销”奖补(第一批)明细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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