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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45:51 发布部门: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经信局,乐山高新区产业经济局:

根据《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一)依法在乐山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评价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部分指标说明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网站申报。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和上传要求见附件2,按顺序编号后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称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培育平台已经开放,1130日关闭

2.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2月4日前,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和乐山高新区产业经济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为该企业上传培育平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须在首页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二)区(县)经信部门推荐上报。

1.网站审核。各地经信部门于12月4前在培育平台上对申报企业评价结果及其佐证材料完成审核推荐。

2.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地经信部门将辖区内通过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附件3)和申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每户企业2份),于12月4日前报送企业服务科,同时报送电子档。(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2115493)

三)审核认定。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对市内申报企业进行复审、实地抽查和公示,并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上报经济信息化厅备案。经济信息化厅将统一向社会公开和发布。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做好企业申报的动员工作,务必宣传到位创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宣传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创建背景。依据20226月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将全国优质中小企业的画像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三个层次组成,实施梯度培育、依次认定,即: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置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置条件。因此,请各中小企业尤其是准备申报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高度重视,务必完成本轮申报工作。

(二)重要意义。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次认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汇聚政策资源实施精准投向的基础和抓手,例如: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经出台了新认定一次性财政奖励政策、政府采购倾斜政策、信贷产品政策等,下一步将谋划出台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系列支持政策,完善企业培育体系。因此,请各中小企业充分认识,将优质企业资格申报纳入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时对标开展阶段性申报工作。

(三)按时完成。本次申报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地经信部门指导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部分指标说明

2.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参考)和审计报告要求

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

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市和区(县)操作手册

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6.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版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2115493。)

附件1-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直通车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20分)

A.5%以上(20分)B.3%-5%(15分)

C.2%-3%(10分)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分)

A.15%以上(20分)B.10%-15%(15分)

C.5%-10%(10分)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10分)

A.55%以下(10分)B.55%-75%(5分)

C.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20分)

A.70%以上(20分)B.60%-70%(15分)

C.55%-60%(10分)D.50%-55%(5分)

E.50%以下(0分)

附件1-2

部分指标说明

一、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

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三、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四、所称“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五、所称“Ⅱ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六、所称“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是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

七、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

八、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九、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十、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

十一、所称“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

十二、所称“省级科技奖励”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十三、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在计算评价指标得分时,如指标值位于两个评分区间边界上,按高分计算得分。

十四、本办法部分指标计算公式

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十五、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六、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参考)

审计报告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PDF格式扫描件)

二、2022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PDF格式扫描件)

三、合规经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PDF格式扫描件)

四、评价指标相关证明材料(与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指标相对应的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包括:

(一)知识产权有关证明材料;

(二)带二维码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的研发投入费用,2022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截止2022年底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数据;

(三)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有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直通车条件的企业还需提供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200字,WORD文档)

六、企业自评表(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站填写后,导出自评表,填写完整后,打印签章,扫描成PDF文件)

七、其他佐证材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注:1.将以上电子版佐证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压缩包命名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再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站;上传规范见附件2-1。

2.《合规经营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2;

3.纸质申报文件按以上佐证材料要求顺序装订。

附件2-1

四川创新型中小企业附件上传规范

1.先填数据,导出自评表。

2.自评表填写完整后,打印签章,做成PDF。

3.建个文件夹(名称为:xx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然后文件夹内放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PDF、承诺书PDF、签章完整的自评表PDF、社保证明PDF、企业简介Word、材料压缩包,如图:

4.压缩,上传平台

附件2-2

合规经营承诺书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郑重承诺:我司提交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时间:2023

附件3

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

县(推荐单位盖章)批次:2023年第季度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价类型

原评价批次

评价分数

直通车

条件

1

2

……

备注:1.“评价类型”选填“新评价”“复核”;“原评价批次”仅复核企业填写,选填“20xx年x季度”。

2.“直通车条件”是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公告条件”所列“(一)”“(二)”“(三)”“(四)”,据实填写编号即可。

附件4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市和区(县)

目录

审核及认定

审核

创新性中小企业待审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待审核

创新性中小企业已审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审核

申报记录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网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

l各级主管部门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结合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l申报企业需完整上传《实施方案》要求的佐证材料,将必备材料、可选材料分成两个文件夹。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将相关文件分类命名后在自评表(申报表)中所属领域及其他类目下其他材料处打包上传佐证材料。

l《实施方案》中附件26点提到的“企业简介”材料提供为word电子版材料。

审核及认定

审核

创新性中小企业待审核

说明:对申请本市(区(县))创新性中小企业的企业进行审核。

(一)、查询条件,包含申请编号、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国有、合资、民营、其他),查询条件支持模糊查询;

(二)、列表展示,申请编号、申请类型、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审核;

(三)、点击审核;展示企业申请的具体信息以及审核的选项。

(四)、选中是否同意退回和终审的选择,选择同意退回,则退回至申报端,企业需要重新提交申报数据;如果选择同意推荐,则企业会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待审核

说明:对申请本市(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进行审核。

(一)、查询条件,包含申请编号、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国有、合资、民营、其他),查询条件支持模糊查询;

(二)、列表展示,申请编号、申请类型、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审核;

(三)、点击审核;展示企业申请的具体信息以及审核的选项。

(四)、选中是否同意退回和终审的选择,选择同意退回,则退回至申报端,企业需要重新提交申报数据;如果选择同意推荐,则企业会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创新性中小企业已审核

说明:可以查看审核过的申请创新性中小企业的企业数据。

(一)、查询条件,包含申请编号、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国有、合资、民营、其他),查询条件支持模糊查询;

(二)、列表展示,申请编号、申请类型、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详情;

(三)、点击审核;展示企业申请的具体信息以及审核的结果,如图所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审核

说明:可以查看审核过的申请创新性中小企业的企业数据。

(一)、查询条件,包含申请编号、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国有、合资、民营、其他),查询条件支持模糊查询;

(二)、列表展示,申请编号、申请类型、申请时间、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详情;

(三)、点击审核;展示企业申请的具体信息以及审核的结果,如图所示:

申报记录

说明:用于查询申请的本市(区(县))企业数据,可以进行数据导出。

(一)、查询条件,包含企业名称、申请时间、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国有、合资、民营、其他),申请类型(复核、申请)、具体细分领域名称、主导产品名称、是否推荐(是、否)、认定类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审核状态(待初审、已初审、已退回、已退回待初审、终审通过、终审不通过、认定通过、认定不通过),查询条件支持模糊查询;

(二)、列表展示,详情、状态、省份、认定类型、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类型、申请类型、具体细分领域名称、主导产品名称;

(三)、导出Excel;根据查询条件分别导出三种认定类型的数据。

(四)、申报记录功能,综合查询出三种认定类型不同状态下的数据,展示在列表中,详情可以看到申报记录具体的申报信息。

附件5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企业端

一、未登录状态首页展示

(一)部级、省级公告

(二)企业认定查询

(三)数字化水平评测

(四)创客大赛

(五企业申报

二、企业申报首页展示

一)企业最新消息

(二)数字化水平评测

(三)企业申报

三、企业信息管理

一)企业信息

二)我的消息

三)企业申报信息

四)企业重大变更

五)认证到期管理

四、常见问题解答

 

&Oslash;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网址:

https://zjtx.miit.gov.cn

未登录状态首页展示

(一)部级、省级公告

1.点击公告标题,展示公告详情。

2.点击【更多】,进入公告专属模块,可进行详情查看和公告查询。

(二)企业认定查询【稍后开放】

1.点击图片,进入企业认定查询功能模块

2.输入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企业认定查询结果。

(三)数字化水平评测

点击【去自评】,可进入【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评测表分为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其他行业三个类别,系统根据企业在培育平台维护的基本信息自动匹配。企业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表,结果将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未登录的企业会跳转至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登录。

(四)创客大赛

点击图片,可进入创客大赛平台。

(五企业申报

企业选择相应的申报级别进行申报。

点击【申报】,出现可申报城市弹窗,选择可申报城市,进行申报,未登录的企业会跳转至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登录。

已登录的用户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管理】中【企业申报信息】模块。

企业申报首页展示

企业登录后进入企业申报页面,此页面主要包括3个模块:企业最新消息、数字化水平评测、企业申报。

一)企业最新消息

企业最新消息展示该企业最新的前5条消息。点击【更多】,进入企业信息管理中【我的消息】模块。

(二)数字化水平评测

点击【去自评】,进入数字化水平测评模块评测表分为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其他行业三个类别,系统根据企业在培育平台维护的基本信息自动匹配。企业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表,结果将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三)企业申报

企业可通过此界面进行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企业申报信息表单填写。未完成基本信息维护的用户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管理】维护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信息管理

一)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界面展示该企业的基本信息。

1.未认定的企业只提供基本信息编辑功能,点击【编辑】可以填写以及修改基本信息。注意【注册地】与【所属行业】信息将分别作为管理端审核区划与数字化水平评测表分类依据。

2.认定企业只可进行信息更新(每年1月1日-430日期间开放),没有编辑按钮。

3.点击【信息更新】按钮,可进入信息更新页面

二)我的消息

【我的消息】展示与该企业有关的消息内容,主要分为【认定到期】、【信息更新】、【认定通知】、【取消认定】、【申报提醒】五个模块。点击相应消息的标题,展示消息具体内容

三)企业申报信息

企业申报信息是企业申报的入口,也可在培育平台首页公告栏进行查看,企业通过点击【申请】进行相应级别的申报,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需先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

同时,该界面也会展示企业的历史申报记录,可以进行【详情】【下载】操作

四)企业重大变更

企业在此界面可以进行企业重大变更操作。点击【新增变更】,企业可根据情况新增重大信息变更。在变更记录显示界面,企业可以对暂存的数据进行【编辑】、【删除】操作;点击【详情】可以查看企业提交的数据的详细信息。根据【变更类型】,可以查询企业的历史变更记录。

五)认证到期管理

企业可以在认证到期管理页提交复核申请。未认定的企业不提供复核功能,满足复核条件的企业点击【去复核】,可以进行复核申请。该界面可以查询企业的历史复核记录,对已提交复核的记录可以进行【详情】操作。

四、常见问题解答

1.Q:企业登录平台时发现绑定手机号需要修改,如何处理?

A:企业可在登录页点击【手机号修改】,选择邮箱核验或人工核验的方式修改手机号,修改成功后系统会向修改后的手机号发送包含登录名的短信。

2.Q:自然人是否可以进行优质中小企业申报?

A:需通过【法人账户】完成申报,如登录账户已完成自然人实名认证,企业可重新注册法人账户,完成认证后进行申报。

3.Q:企业登录后用户中心界面显示未实名认证,但进行认证时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存在,如何处理?

A:这种情况说明企业已有注册账户,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已实名法人/自然人用户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2)已实名用户,在登录页点击【账号找回】,填写信息进行找回;

3)若在找回时提示“信息有误”,您可在登录页点击【手机号修改】,核验方式选择“人工核验”填写信息进行找回。

4.Q:为什么平台没有企业所在省份申报入口?

A:需管理端后台完成【申报时间】维护并进入指定申报时间段内,企业端将开放对应省份的申报入口。

5.Q: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前是不是必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A:系统没有做条件限制,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可以仅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任一类型。但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需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

6.Q:数字化水平评测可以多次答题吗?

A:可以。系统将自动同步企业【最新一次】答题结果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7.Q:企业提交申报后想修改材料,如何处理?

A:在申报开放时间段内,可通过【当前处理层级】的管理端后台进行【退回】,由企业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8.Q:佐证材料上传时,有弹窗提示“服务器忙,请稍再试”,如何处理?

A:此种情况有可能是压缩包里面的文件名字含有特殊字符导致的,请检查改正后再尝试重新上传。

附件6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版)

网址:(国家统计局网站)

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811/t20181126_1635848.html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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