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1、2022年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 示 期:2022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1房间(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52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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