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号)、《昆山市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昆商〔2023〕54号)文件要求,现“扶持企业境外参展项目”已经完成企业申报、部门核查及第三方审计等程序,共有98家企业通过审核。现拟对符合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实名向昆山市商务局有关科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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