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区财政、科技部门推荐,以及专家评审,现对拟兑现企业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宿迁市科技局书面反映,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527-84338535
市科技局:0527-84358715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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