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23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615房间
收件人: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311-85815545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附件: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拟立项项目清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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