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筑科通〔2022〕35号)和《2023年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培育认定工作方案》,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贵阳贵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2月8日。
三、申报条件
(一)设有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科技工作管理人员。
(二)建立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员工激励惩处制度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运行机制。
(三)对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输出+吸纳)100万元以上。
(四)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不断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五)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无违法违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无重大失信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并于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
1.注册地址在贵阳市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需到现场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提交至贵阳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提交)。
2.注册地址在贵安新区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二)申报材料按如下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书中涉及内容的支撑材料单独装订(附目录),申报书与下列申报材料共同装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1.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及试点工作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机构设置文件、管理人员名单。
4.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等相关资料。
5.上年度财务资料,技术合同登记清单(主要包含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登记项目名称、技术合同成交额、技术输出方及吸纳方名称等)和相关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6.产学研合作协议,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相关材料。
7.近两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处罚记录的声明。
8.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9.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10.其它相关资料。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
联系人:杨露
联系电话:0851-87989578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 1 期A区435室
邮箱:kjj_cgc@guiyang.gov.cn。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大科局)科创团队
联系人:王希
联系电话:0851-88581302
地址: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A362(科创和项目团队)
邮箱: wxiemail@163.com
附件: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doc
贵阳市科技局
2023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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